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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不得经商

1998-08-01 来源:光明日报 计亚男 我有话说

据新华社北京7月31日电(记者汪金福)司法部日前发出通知,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军队、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关不再从事经商活动的通知,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的决定精神。

《通知》要求,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迅速行动,扎实有效地开展司法行政系统清理公司工作。司法部已经就落实中央的决定作了部署,着手对司法部机关及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办公司的情况进行摸底。司法部党组坚决执行中央的决定,对所办公司该停办的坚决停办,该移交的坚决移交,对其中资不抵债的两个公司,立即停止其一切经营活动,依法注销。各省、区、市司法厅(局)要立即行动起来,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决定,并在8月底以前把各地司法行政机关所办公司的情况报告司法部,为下一步开展全面清理工作打下基础。

《通知》强调,在落实中央决定的工作中,要严明纪律,确保清理公司工作的顺利进行。对于这次清理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,不论涉及到什么人、什么单位都要一查到底,依法依纪严肃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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